蛋糕、曲奇、小龙虾、私房菜……发一组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图片,加上几句简单介绍,几乎零门槛的“微信美食”店铺已经在微信朋友圈中悄然蔓延。通过朋友们的转载和点赞,这些店铺的生意还做得风生水起。
不过,近日南昌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虽是十足的“微信美食”迷,但已“看”到这些店家销售火爆背后,暴露出的是无证经营、食品安全、售后维权等多种隐患,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规范。
微信美食虽好吃 部分商店是作坊
“夏天,隔三岔五地从微信朋友圈中叫夜宵和外卖。”李先生为记者展示了他的十余个美食微信好友介绍说,自己有个工作室,懒于开伙,而来往朋友又很多,夏季几乎三五天就会在微信群中叫餐,主要是方便且口味还不错。
李先生说,这些美食微信好友,除了一位是自己的朋友,其余的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或朋友转发之后认识的。“自己曾经咨询过和上门提货,从而对几家店铺有一定的了解。”他说,其中3家微信美食店在南昌有实体店,且比较有名气,至于其他多家店铺实为家庭作坊,比如有一家饼干店,是一位全职妈妈利用闲暇时间在家里琢磨烘焙,照片发至微信朋友圈,得到一些朋友的点赞之后,才尝试经营的。
对此,记者寻找到了一家在南昌微信圈小有名气的烘焙者“周小姐”。8日是中秋节,“周小姐”却在朋友圈里连发了三个哭脸,配上一组慕斯杯的照片,表示订单多任务繁重,自己要加班。9日,满满当当的慕斯杯礼盒照片在朋友圈中互传。10日一早,冒雨送货的照片开始陆续上传……不过,通过交流记者了解到,正如李先生所说,“周小姐”没有店面,也没有员工,在某楼盘的自家小屋内自己动手做烘焙。“这叫预订模式经营。”她向记者透露,出于自己的爱好,选择了这样一家小店经营。起初,只在自己朋友圈中叫卖,经过“口口相传”,生意范围迅速扩大。
销售火爆背后隐藏诸多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相比实体店和淘宝店铺高昂的人力成本、推广费用,以及繁琐、费时的产品图片拍摄、审核产品,像“周小姐”这样的微店没有这些烦恼:开店门槛低,不用交押金,产品图片可以用手机轻松上传,自己的微信号就是一家小店。
“生意就是圈子带圈子、熟人带熟人。”李先生给记者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些没有实体店的微信商家是游离在实体店和淘宝店铺外的“游击队”,顾客看不到差评。但是,隐藏在背后的是,这些商家大多无经营执照、无健康证,没有相关部门监督卫生等状况,食品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案例,外地有微信好友在朋友圈中“刷”了麻辣小龙虾,吃后腹泻,联系店家后却被告知很正常,是因为太辣所致。而当他向消协、食药监局等部门投诉,却又被告知不在投诉范围内,最终只能不了了之。“这就是一个售后维权的隐患。”他说。
微信美食监管存在空白
“微信美食商店是近两年来的新兴事物,确实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实体店是通过备案形式进行监管,比如食品加工店必须离有毒有害垃圾地25米以外、上岗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等。同时对消毒设施、储存设施均有一定的要求。在有形市场内,这类现场制售商家由工商部门监管;而在有形市场外,这类现场制售商家由质监部门监管。这类新型的微博、微信美食商家,由于没有实体店、商家地址不明等问题,以及属性界定尚未清晰,在执法和监管上存在空白。
该负责人也对这类美食店表示出担忧:“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烹制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保鲜是否完善等等都无从得知,这些都增加了微信销售食品的安全隐患。”
浙江曾抽查微店 不合格率较高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对部分微信食品进行食品卫生指标检测的比较试验显示,抽检44批次,不符合标准25批次,不符合率高达56.8%。
在抽检的25个不合格批次中,有20个批次的产品出现了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其他不合格项目还包括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其中,一家卤味店的不合格批次产品中菌落总数最高的达到了210万个之多(标准为≤8万),某蛋糕店的“芒果芝慕”(6寸)蛋糕菌落总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30倍,另一烘焙店的“致命榴莲”(6寸)蛋糕菌落总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00倍。
检查人员实地走访部分微信、微博美食加工场所发现,大部分是家庭式作坊,生产区与其他功能区没有隔离,食材堆放随意凌乱。如此高的不符合率主要是由于微信食品的商家在制造过程中的卫生管控和杀菌工艺不成熟,或是在运输和存储的过程中环境条件不合理所致。
提醒:“圈子购物”应选经过审核的店铺
“目前微信购物可以说还处于‘放养’状态,一旦遇到问题不易取证,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南昌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目前他们还未接到过这类投诉,但同事之间已经讨论过微信美食隐患问题,建议市民微信购物切忌盲目跟风,在选择商家时尽量找有实体店的或者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店铺。
为此,记者随后又点击了多家全国知名零食品牌的微信店,从其资料里可以看到“该账号由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证信息。“微信的‘圈子购物’就应该选择这样的商家。”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而规范“微平台”的健康发展还需多部门联合监管、多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