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7年“五一”节日食品市场繁荣稳定、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等地食品监管部门分别部署“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