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食品举报的范围为超市、商场、酒店等场所的食品质量问题;非法加工食品窝点和企业;畜禽、水产品等质量问题;私屠滥宰生猪等。政府部门将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具体的奖励细则还在修订中。
2004年底,省质监局在食品安全专项打假行动中就提出:举报“问题食品”有奖。武汉将这种奖励制度化,在湖北省尚属首次。
昨日,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对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食品举报的范围为超市、商场、酒店等场所的食品质量问题;非法加工食品窝点和企业;畜禽、水产品等质量问题;私屠滥宰生猪等。政府部门将对举报者严格保密,具体的奖励细则还在修订中。
2004年底,省质监局在食品安全专项打假行动中就提出:举报“问题食品”有奖。武汉将这种奖励制度化,在湖北省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