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事件”最终处罚结果公布
通报显示,北京市卫生局已于11月9日对蜀国演义酒楼进行了处罚,其中蜀国演义黄寺店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15540元,劲松店罚款人民币100084元,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与该处罚决定相对应,蜀国演义酒楼被认定的责任是:在2006年5月20日至8月8日经营的凉拌螺肉中含有广州管圆线虫的幼虫,造成食用者患广州管圆线虫病。医院共报告了160例确诊病例,其中住院患者99人。在接受卫生监督机构调查的138人中,在劲松店就餐的有81人,在黄寺店就餐的有57人。
为了避免类似“福寿螺事件”再次发生,北京市卫生局还印发了紧急通知,要求餐饮企业立即停止出售生吃、半生吃淡水螺类食品;对川、湘、鄂、粤等重点餐饮企业进行重点全面监督检查;加强预防食源性寄生虫病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制定生吃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生吃水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风险较高的某些淡水产品将禁止经营等。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邓小红表示,广大市民应以“毒螺”事件为戒.
患者意见:“处罚力度不够重”
昨天,部分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向记者表示,支持卫生局对蜀国演义进行行政处罚,但“处罚力度有点轻”。他们认为,作为一起被官方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主管部门只有做从重处罚,才能对其他餐馆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有的患者甚至怀疑蜀国演义近期在赔偿问题上态度强硬“是不是与处罚较轻有关”,并表示不愿再与酒楼谈判,正找合适的律师准备诉诸法律。但在被问及具体处罚多重合适时,患者们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