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芝麻油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涉及安徽、河南、湖北、山东、上海、陕西、山西、辽宁、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6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味87%。
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苯并芘含量超标。其中1种产品含量是标准限定值的2倍。苯并芘超标对人体会有直接危害。
合格产品:
营口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金龙鱼”牌
青岛灯塔酿造有限公司 “灯塔”牌
襄樊市九头鸟制油有限公司 “龙庄”牌
不合格产品:
随州市鹿鹤姜记小磨油厂 “神壶”牌
枣阳市西关口精制小磨油厂 “帝乡”牌
安徽省和县华安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鸡笼山”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