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无盐味精含盐高 增鲜味精不增鲜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包装上标有“无盐味精(99%)”的味精,其谷氨酸钠的标准值应为≥99%;增鲜味精的实用盐(NaCL)含量标准为≤18.5%,呈味核苷酸钠含量为≥1.5%。但从市场的产品检测结果来看,谷氨酸钠含量不达标,食用盐含量却严重超标。如在检测中发现,标称上海棕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60601、规格为180克/包)的“擒鹿”牌无盐味精(99%)的谷氨酸钠含量仅为43.8%,低于标准值55.2个百分点。标称上海味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60901、规格为200克/包)的“WEIHUA”增鲜味精的实用盐(NaCL)含量高达70.2%,高出标准值51.7个百分点,其呈味核苷酸钠含量的检测结果为<0.01%,远低于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谷氨酸钠是味精中最主要的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使其美味可口。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谷氨酸钠含量的多少,就决定了食品、菜肴的鲜味程度如何。
调查中发现,谷氨酸钠价格较高,每吨在8000元左右,而无碘盐价格每吨仅700元左右。因此,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大量掺入无碘盐,以替代谷氨酸钠,使味精的质量大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的5个批次味精中就有4个批次的标签不合格,有的未标注谷氨酸钠、增鲜剂的名称或含量,有的“无盐型”味精却在配料表中标注了氯化钠名称。如标称金华市荣信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060927、规格为2500克/包)的“知味楼”特级味精(无盐型),在配料表中却标注了氯化钠(NaCL)名称。
截至目前,杭州市工商部门萧山分局已对这批不合格味精依法进行了扣留,并对经销上述商品的经营户立案查处,对已销售的责令限期召回。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购买味精或其他食品时请认准商标及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