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调料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之放心食品系列工程的要求和《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部署,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放心调料示范厂”(以下简称示范厂)民心工程创建活动。
示范厂民心工程按照“示范带动、依法推进、分布实施、整体提升”的原则,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提升全市调料生产企业整体水平,建立起以重点企业为示范、品牌企业为主体的调料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年内全市创建2-3家“放心调料示范厂”。
示范厂评选范围为市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调味料、酱油、食醋、酱类、味精、鸡精调味料、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强化对调料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示范性强,按规定程序认定并符合《“放心调料示范厂”评定标准》的食品调料生产企业,授予“放心调料示范厂”称号,并对获得称号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示范厂每年评定一次,示范厂称号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能保持标准要求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示范厂称号予以撤销。
据了解,示范厂民心工程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广泛宣传、指导培养、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进行。先从产品销售区域广、企业规模大的调料生产企业入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调料生产企业中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