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贯彻重典治乱,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正确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贯彻重典治乱,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从法院的角度,此次食品安全法在全面修改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法官们要了解修改内容和立法原意,领会条文精神,在办案中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统一。根据通知要求,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确保首负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又要区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不同归责原则;既要让消费者尽早实现权利,又要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惩罚;要坚持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正确把握新法和现行法律适用的界限。
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应该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整链条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严格实行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食品添加剂、食品链污染等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食品行业从业者也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自身做起,对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自觉抵制,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