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对全省系统增强检查透明度,防止弄虚作假,确保食品、药品生产安全有重要的助力作用。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业务处室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报送法规处进行汇总。
二是建立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市、区、县局对企业信息按辖区、领域进行整理和汇总,并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以及汇总的企业信息,摸清辖区企业数,建立本辖区企业名录库,并上报法规处。可依托当前已有数据初步建立企业总体名录,满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基本需要,并对名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亦可初步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权限和具体随机规则。
三是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全省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监管工作量、监管风险等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随机抽查制度设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结果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重大决策制定程序报请批准后执行。
四是组织“双随机”抽查试点。全省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再分类总结经验,完善具体制度设计。
五是全面推广运用“双随机”抽查机制。各市、区、县局按照省局确定的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本单位双随机抽查方案,根据辖区企业名录库和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按月落实。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