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沙拉酱商标起纷争
下午3时左右,北京双桥溢香调味品厂的厂长王文君拿着终审判决书,到丰台工商分局商标科,投诉北京益友苑食品有限公司非法使用“京大”商标生产沙拉酱,要求工商部门查处。
王文君于2002年3月取得“京大”沙拉酱注册商标。同年11月,他将使用该注册商标生产同类产品的北京市益友苑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随后,他又在天津起诉该公司产品的总代理商并且胜诉。
王文君拿到终审判决后,打算逐个城区打假:“没办法,我找不到厂家,只好找经销商。”
下午4时30分,“益友苑”总经理王洪兵闻讯赶到北京粮油中央批发市场,看到本厂的产品被查抄,激动起来:“现在怎么是‘李鬼’追着‘李逵’打!”
他介绍,1998年8月,京大中心为其生产的沙拉酱申请注册“京大”的图文商标,“按照1998年颁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注册到第29类商品,并将该商标让给益友苑。”但在2002年颁布的《区分表》上,沙拉酱被分在了第30类商品里,王洪兵说:“我们当时并不了解这个改变,所以没有申请重新注册。2002年3月申请注册‘3Y’的商标时,才发现同一个产品,注册了第29和第30两个不同类别。”
他表示,天津高院的判决书尚未拿到,但他会进一步申诉,将官司进行到底。
丰台工商分局商标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只能暂时不让益友苑“京大”在市场上销售,会把情况向市工商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