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分类主要参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以调味品终端产品为分类依据,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2.本分类基本涵盖所有产品类别,鉴于调味品生产原料复杂、工艺多样,产品品类繁多,受分类原则和展示篇幅等因素的影响,无法一一展示所有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名称(商品名称)。3.本分类将根据调味品行业发展及相关标准的修订情况,保持动态更新,受各方工作进度等因素影响更新或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