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拟普及经营单位责任管理、社区协助管理、政府监督管理的立体监管模式
“深圳市将推广食品经营单位责任管理、社区协助管理、政府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并拟在明年上半年内将‘食品安全责 任制’在全市普及,让开办单位与政府签订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书和协议书,进行自我监管。”这是昨日在深圳农改超工作和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会上获悉的。
建立社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队
据深圳市工商局副局长马裕滨介绍,深圳市工商部门自今年年初开始,就在流通领域探索建立并推广“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具体包括,在各类大中型市场、超市、商场建立食品安全自律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主任和食品安全员,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其姓名、照片、职务、职责、投诉电话,以及市场食品准入管理7项办法、食品安全公约、各类食品安全管理须知等内部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
二是建立社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管理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担任,并在一些大型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站;三是实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据统计,深圳工商局各级单位之间、工商所与开办单位之间共签订《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书》、《食品质量管理协议书》等7285份。目前,这一做法主要是通过福田工商分局对部分食品市场(商场、超市)进行试点,计划在明年上半年之前,将这一措施向全市普及。
下半年53个农贸市场将改造升级
但他也同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部分问题。“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自律意识不强,还存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心不强,片面追求短期效益,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或不完善问题。个别的有设备但不使用,各项制度也不健全,不仅存有侥幸心理,有的还对政府推行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等措施,存在消极甚至抵触情绪。”
他还表示,由于各区对设立“三鸟”集中屠宰间的卫生条件规范不一,今年6月底要求的“在全市‘三鸟’交易市场设立一个集中宰杀点”的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市场的宰杀档存在无证照经营行为,有的甚至还流到居民住宅区内进行;而烧腊等熟食店档也存在同样问题。因此,工商部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深圳的实际,对“三鸟”宰杀间硬件要求及烧腊店的隔离设施等出台统一的标准等。
此外,会议还谈及了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情况。据了解,深圳开展无照市场清理整顿以来,相当部分的农贸市场通过疏导、规范,成为合法的开办主体,需要纳入改造升级范围。截至目前,深圳已实施改造升级的有82个(含今年30个),而需要改造升级的为407个。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还需完成53个,其中特区内13个,特区外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