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06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即日起开始对全区所辖五个地级市政府和区直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7个部门2006年完成食品安全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