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河北省决定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重点建设四大体系:
一是标准体系建设。对现有食品质量标准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理清哪些食品已建立质量标准,哪些食品尚未建立标准。在此基础上,按法定程序逐步建立、发布一些省级食品标准,使食品监管和技术监测有法可依、有据可依。
二是监测体系建设。主要是抓提高、抓完善、抓成效。一要不断扩大食品监测的地域覆盖面和品种覆盖面,逐步实现食品监测的广覆盖。二要加强技术监测机构建设和装备配备,不断提高食品监测的技术水平,完善监测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撑。三要不断提高食品监测的效果,充分发挥食品监测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
三是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责任追究,严格奖惩,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好,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应急体系启用时能够收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充分体现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能够迅速启动,并很快见效。二是应急体系启动后,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将各方面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