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中国正在制定专门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从而把清真食品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经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协调和反复修改,该条例草案已基本成熟,国家民委目前正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在进一步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后,呈国务院审批。 此前,国家民委将代国务院起草《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列入了“十五”(2001-2005年)期间的立法规划。先后赴陕西、宁夏等9个具有代表性的省区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