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各市(区)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划分,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农业部门负责辣椒初加工环节的检查,质检部门负责辣椒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工商部门负责流通市场辣椒制品的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企业辣椒制品的检查,公安部门配合各监管部门执法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要求各部门逐村、逐户、逐个市场和企业进行检查,把所有涉及加工生产、经营和使用辣椒制品的单位全部排查一遍。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中,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或者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辣椒制品企业、作坊,对经营和使用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辣椒制品企业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对抽检不合格的辣椒制品,要立即封存,并监督销毁;对已经销售的问题辣椒制品,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企业进行召回。
三是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安排好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辣椒制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并研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要求加大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保证整治效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整治结束后,对全省的辣椒制品进行抽检,对抽检合格率低、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对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制作辣椒制品和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增强生产加工、经营、使用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要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举报,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全省辣椒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