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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2014年,全省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备感重任在肩。新春伊始,“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大家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开始行动,展示新形象、争创新作为,全力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背景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事业处于黄金发展期,同时也处于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也是承受巨大压力和挑战的重大考验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三个前所未有”:重视程度前所未有、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随着《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我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将极大提升监管能力。全省上下正在进行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队伍将加强、体系将完善,这都为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更为加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战线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以一股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进取心,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拿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出实绩,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计划,争取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
  2014年,我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计划,努力使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进一步加强,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一:社会共治
  2014年,我省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投诉程序,兑现举报奖励,切实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的要求,抓紧设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和专项奖励资金。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搭建统一、权威的省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并客观及时报道。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对行业内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与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组织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举办大型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研修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放心保)试点工作,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关键词二:专项整治
  规范现有各类食品有关许可,强化准入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巡查工作规程。严格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保障米线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除劣扶优—保障米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米线生产、加工、销售秩序,切实保障米线质量安全。
  二是继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加工、流通、进出口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措施,促进肉及肉制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开展生鲜乳及乳制品专项整治。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促进乳制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和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风味面制小食品”的商贩,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加大监督检查,督促其整改。
  五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农村食品市场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农村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制度;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或包装的“山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滥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边民互市进境预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边民互市贸易进境预包装食品批次多、批量小、流通快的特点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边贸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边贸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是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流通领域酒类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阻断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的渠道,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整治。结合“破案会战”、“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生产或销售有毒、有害、伪劣产品等犯罪活动。
  关键词三:示范引领
  依托云南资源和环境优势,结合当前省委、省政府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战略思路,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农产品环境监测及治理,提升云南绿色经济的影响力。
  在2013年遴选16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抓好示范创建和试点工作,以典型引路,带动皇冠比分网_足球比分直播-体育*在线:的地方行动起来,全面抓好食品监管工作。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
  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出台《云南省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继续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的食品行业企业,树立食品行业诚信标杆。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等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食品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对典型人物、先进事迹进行专题报道,树立典范。
  关键词四:体系支撑
  积极稳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理顺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努力推动州、市、县、区改革,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基层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快基层监管网络建设,推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尽快设置到位。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企业、养殖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餐饮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和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修改完善《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州、市、县、区和有关监管部门也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加快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
  尽快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
  针对我省实际,以地方传统特色食品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和制修订工作,突出重点制订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同时,鼓励食品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强化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按照《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监测结果通报制度。
  关键词五:能力提升
  以国家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制定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和基准实验室,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提升全省整体检验检测能力。统筹强化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改善食品检验检测条件。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快推动行政监管主要依托自建检验检测机构向与社会化检验检测相结合的方向转变。
  继续抓好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为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建设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经验。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检验资源整合试点。
  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构建省级食品安全网络信息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等电子追溯体系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促进监管队伍迅速融合,以基层监管队伍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依托食品安全管理学院、食品安全研究院和食品安全滇西学院,精心安排培训计划,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博士服务团”作用,深入基层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积极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打击食品犯罪专门队伍。
  链接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推动各级食品安全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建云南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经费支持,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监管执法装备、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各项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步增加。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食品安全项目的投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严格考核问责。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考评办法,认真做好对下级政府和本级相关部门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工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2014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到岗位、落实到基层、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任务扎实完成。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严格实施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